身体权被侵犯了可能你还不知道,这3个真实案例给你提个醒
身体完整不容侵犯
身体完整权,听起来颇为抽象,实则所指乃是,你的身体部位以及组织,不得被他人随意触动。医院进行抽血以做检查,这本是平常之事,然而要是多抽了血,却并未告知你,如此便触犯了红线。滨海中学的王信丰老师,讲述过一个案例:某医院开展科研工作,在患者张某进行体检抽血之际,未打招呼便多抽了5毫升用于研究。虽说仅仅多抽了些许,身体也并未受到损害,可医院仍然侵犯了张某的身体完整权,原因在于抽血这一行为,必须获得本人同意方可施行。
存在于生活里的这般状况实际并非少见,拔牙之际医生顺手拔出多余一颗牙齿,进行手术之时顺便消除一个囊肿,这些均得预先讲明白,民法典第1003条清晰写明,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皆不可以侵害,哪怕是细微动作,只要违背你的意愿,没有依照合法程序,便是侵权,记住,你的身体由你自己做主,谁都无法替你做出决定。
行动自由不是摆设
行动自由权意味着你具备自行决定前往哪里的能力,不会遭受他人的约束、搜查。商场中的保安对顾客产生偷东西的怀疑,此类事情时常出现。存在这样一个十分典型的案例:保安质疑赵某实施了偷窃行为,期间既未选择报警,也并未征得赵某的同意,便径直将赵某拉扯进保安室并反锁长达两小时,同时还对其进行了搜身。保安并非警察身份,并且未曾遵循相应程序,如此便构成了非法拘禁以及非法搜查的行为,对他人身体权造成了双重侵犯。赵某不仅能够要求商场给予赔偿,倘若保安的行为情节严重,还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这个班主任于早读课,因怀疑学生带手机,让学生翻口袋掏书包,未找到仍持续批评,这种在学校里的事需留意。老师管理学生可理解,不过搜查之事不能随意做。即便为学生好,也得讲究方式方法,非法搜查即侵犯身体权,不论出发点怎样。老师与家长都应明白,孩子享有身体权,也需被尊重。
合法处分有讲究
身体权并非任何时候都绝对不能动,在法律所允许的范畴之内,你能够自行作出决定。比如说捐献器官、进行献血,只要你是出于自愿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免费进行的,那么就不会存在问题。曾经有一个案例讲述了张某在病重之时立下遗嘱,想要把眼角膜以及肾脏捐献给有需要的人,并且委托家属去联系医院办理相关手续。这样的做法是受到法律支持的,并非属于侵犯身体权的行为,相反而是一种值得大伙敬重的善举。
其关键在于自愿、合法、无偿,这正是合法处分的要点所在。签知同意书之际定要认真查看,切不可稀里糊涂便仓促画押。捐献器官必须经由正规渠道,红十字会以及正规医院皆拥有相关流程。绝对不要轻信那些黑中介,他们所宣称的高价收器官之类话语,统统都是违法的。受到法律保护的是真诚且欲帮助他人的心意,而非被金钱收买的交易行为。
非法处分要担责
居然有人干那非法处分自身身体的事儿,这听起来可邪乎了,可确实存在。王某缺钱,受人忽悠,要以5万块卖掉一个肾,并且还签了所谓的买卖协议。之后他后悔了,然而对方不仅不退定金,还对他进行威胁。这种协议法律根本就不认哟,是无效的!出卖器官这行为,不光侵犯自己身体权,而且还违法。引诱王某卖肾的那伙人,情节严重的话能构成刑事犯罪,王某该去报案就去报案,别含糊哟。
被迫使、遭蒙骗进行器官捐献同样不可以。存在有人会被家属逼迫着去捐献,又或者被医生诱骗而签下字的情形,这些均归属于非法处置。身体并非商品,既不能够用于换取金钱,也不可以被他人当作工具来利用。民法典针对身体权所实施的保护,其目的便是为了防范这些繁杂混乱的事情。倘若你碰到了类似的状况,切莫迟疑,选择报警、寻求律师帮助均可,切勿独自承受着。
日常防侵有门道
身体权遭侵犯之事距咱们并不远,于进行体检之际,于看病之时,于住院期间,在签字之前要多询问几句,抽取几管血液,所做何种检查,均须弄明白。倘若感觉有异常便予以拒绝,切莫因感到不好意思而作罢。在公共场所若遭遇被搜包、被搜身的情况,应直接予以拒绝,并要求报警来进行处理。商场以及超市并不具备执法的权力,不可以随意翻查你的物品,更不可以对人进行关押。
学校呀得留个心眼,单位呢同样也要留个心眼子。老师要是去查违禁品,那就得依照规定去处理,绝对不能想搜就随意去搜。公司开展检查的时候,必须得具备正当理由之后,再来走严格的正规程序。身体权可是属于基本权利范畴,不管身处何方它都是会受到保护的。要记住民法典第1003条所涵盖的内容,到了关键时刻呀它能够保护自身。多多去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碰到事情的时候就不会慌乱,清楚知道该怎么去维护自身权益,这才是正儿八经需要我们去做的事。
维权途径要清楚
倘若真的遭遇身体权遭受侵犯这种情况,千万不要选择忍气吞声呀。起初这第一步是要去收集证据,像是录音录像、证人证言以及书面材料等,只要能够留存下来的都要留存妥当。紧接着第二步便是去找有关部门,像公安、市场监管、教育局这些,哪个部门负责就去找哪个部门。然后第三步就是走法律途径了,起诉或者仲裁都是可行的,毕竟有民法典为我们撑腰助力那。就像商场保安关人那个案子,赵某就能够让商场赔偿精神损失费,倘若保安的行为后果严重的话还会被判刑呢。
针对学校老师搜身这事时,家长能够向着学校去反映情况,朝教育局进行投诉之举,若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还能够选择报警。身体权属于人格权当中的一份子,在民法典里被保护得清清楚楚。维护权利的目的并非是为了与他人进行较劲,而是要使得更多人清楚知晓身体权绝不是一件可以随意对待的事。假如你勇敢地站出来,这不光是为了你自己,更是给那些企图侵权的人一个鲜明提醒:千万别伸手,一旦伸手必定会被抓住。
读完这篇文章之后,你可曾遭遇过身体权遭受侵犯的情形?当时又是怎样去进行处理的?欢迎于评论区分享你的经历,点赞转发以便让更多人知晓身体权的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