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那段时期,各种各样不实的信息,在网络的空间里面传播出去,这不仅会误导普通大众,并且还会扰乱了正常的防疫秩序。许多地方的公安机关,针对此类行为进行了凭借依法进行查处,这一情况从而提醒我们,网络发言同样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网络谣言的常见类型
疫情那段时期的谣言常常会围绕着防控所采取的措施以及疫情的发展态势,比如说,有的人编造出“封城”这样的消息,致使市民纷纷去抢购各种物资,有的人发布来自外地的视频,然而却谎称那是本地的实际情况,另外还有人散布“防疫人员为了完成任务去抓人”这类能够挑动对立情绪的言论。
这些谣言,常常借助人们内心的恐惧以及不确定性来实现传播,它们所涵盖的内容具备具体性,经常把时间、地点等诸多细节包含在内,表面上好像是可信的样子,然而实际上根本经受不了仔细核对,它们的传播速度极为快速,依靠微信群、短视频平台得以迅速地扩散开来,在短时间之内便能够造就广泛的影响。
谣言带来的实际危害
首先,不实信息会引发社会恐慌,比如说贵州毕节出现了谣言,称“又发生疫情”,这直接致使市民聚集抢购,进而扰乱了市场秩序,还对社区稳定造成了影响,恐慌情绪会让公众对防控措施的配合度降低,同时增加管理成本。
谣言会严重地消耗公共资源,执法部门得投入大量时间精力用来辟谣,社区工作者同样需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开展疏导工作,这就分散了原本就处于紧张状态的防疫力量,与此同时,谣言会损害政府公信力,会破坏社会的互信氛围,还会给疫情防控工作增添那些不必要的阻力。
公安机关的执法依据
主要法律依据用以处理如此这般案件的是公安机关,此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的第二十五条清晰明确地规规定定,对于散布谣言,以及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运用其他方法故意去扰乱公共秩序的情况,将会受到处罚的。
包括罚款、行政拘留等在内,是具体的处罚措施。比如说,山东枣庄的杨某某,因转发疫情虚假信息,被拘留了三日。山西太原的阮某,因编造“上海同胞抵达机场”谣言,被拘留十日,还被罚款五百元。处罚力度,是依据行为的情节以及危害程度来确定的。
近期典型案例剖析
2022年11月,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有个叫张某某的居民,在微信群里散布了存在虚假内容、毫无事实根据的“防控人员为完成任务抓人”这样的不实言论,结果被赛罕区警方给予行政处罚。还是在同月,山西阳泉有了肖某和郭某,他们在微信群里散布有关疫情方面不真实、胡乱编造、严重缺乏依据的谣言,这些谣言被大量地进行了转发,最终这两个人都被依据相关法律进行了处罚。
在2022年10月的时候,山东东营有个叫徐某某的人,在并未经过证实的情形下,于多个工作群当中发布了“10点封城”这样的假消息,随后被公安机关给查处。这些案例的分布涵盖了全国众多省份,这意味着散布涉及疫情方面的谣言是各地着重打击的属于违法的行为。
如何辨别和抵制谣言
公众应当养成去核实信息的习惯,对于来源不清楚的疫情消息,特别是那些去渲染紧张情绪以及宣称是“内部消息”这等内容,是得要保持警惕,能够借助当地卫健委、疾控中心或者权威新闻媒体的官方渠道完成验证。
并非转发、并非扩散未被证实的信息,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所在。微信群领域、朋友圈范围,常常是谣言传播的重灾区域,群主以及管理员负有义务及时澄清传言。要是发觉可疑信息,应当向网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协助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防控疫情这件事,是需要全社会一块儿去努力达成的,这里面包含着维护真实且理性的信息环境这么一项内容。每一位网民,都是网络空间里的参与人员,他们的言语行为,直接对舆论氛围产生影响。依照法律规定去上网,以文明的方式上网,这既是对自身负责的表现,又是对防疫整体大局的一种支持。
持续打击编造、传播疫情谣言行为地是公安机关,互联网并非能逍遥法外的地方,任何想要借疫情制造恐慌、扰乱秩序的行为都会被法律追究,只有共同付出努力,才可以筑牢疫情防控的网络防线。
面对当下信息繁复杂乱的状况,您有没有遇到过那种,存在一定鉴定困难,与疫情相关的一众信息,您当时是怎样去进行考量判定和进一步处理的呢,欢迎各位朋友于评论区域之内分享您自身积累的经验以及个人心里对于此事的看法,要是您觉得这篇文章存在着一定的能够起到提醒作用的价值,那就请您点一下赞,并把它分享给更多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