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情形之下,长租公寓所面临的经营困境得以被极度放大,一些企业把成本转嫁至房东以及租客身上的这般做法,引发了范围广泛的争议,这不仅仅属于商业方面的纠纷,更是触及到了契约精神与社会公平的底线。
疫情冲击与行业困境
今年年初疫情致使人口流动近乎停滞,租赁市场传统的,那种“春节后旺季”完全消逝。各大城市为防控疫情,普遍要求社区对外来人员加以限制,众多租客没办法返回租住之地,这直接致使大规模退租以及房屋出现空置情况。对于依赖现金流周转的长租公寓企业来讲,房屋空置就意味着没有租金收入,然而却依旧需要支付房东租金、员工工资以及银行贷款利息,资金链刹那间变得紧绷。
行业数据表明,每年的第一个季度向来就是租赁淡季,企业大多依靠后续的旺季去弥补亏损。疫情把整个周期给打乱了,让许多企业从二月开始就面临着生存考验。一位行业的高管透露,部分银行因为企业现金流急剧下降而考虑收紧贷款,这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的财务危机。
“两头吃”的转嫁行为
当面临收入急剧减少的状况时,部分企业实施了引发诸多争议的应对办法,它们一方面凭借“不可抗力”或者“共克时艰”的缘由,单方面告知房东提出减免一个月甚至于更长时间租金的要求,另一方面,对于租客却没有同步进行租金减免,仅仅是对少数满足条件的租客给予了难以实现现金提取的“租金返还”,用来抵充其他费用。
将自身经营风险与成本,强行转嫁至合同上下游的这种“吃差价”做法,房东在未获同意时合法收入被削减,租客在支付租金后可能未享相应服务,企业此行为单方面修改合同核心条款,破坏基本商业诚信。
法律层面的争议
在法律层面审视,疫情究竟能不能被判定成“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这得进行具体剖析。参照2003年非典时期的类似判决案例,多数法院觉得疫情是属于“情势变更”的存在,也就是合同的基础条件出现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没办法预见到的、并非商业风险的重大改变,然而并没有达到完全没办法履行的地步。
这表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再次去协商租金与租期等相关条款,共同来承担损失,而不是其中一方直接就拒绝履行付款的义务。有律师指出,疫情并没有致使公寓完全没有办法去经营,仅仅凭借这个理由来拒绝支付租金或者进行涨价,是缺少充分的法律依据的,这损害了房东的合法权益。
房东与租客的双重压力
诸多房东自身同样承受着沉重的房贷负担,凭借租金以偿付每月的供应额度。公寓方面突然间停止支付租金,这种情况有可能致使房东个人所属的财务范畴出现危机状况,进而甚至引发断供的风险态势。所以,许多房东对于公寓方开展的独自一方的通知事项反应得极为激烈。
与此同时,租客群体陷入了被动状态,他们已然向公寓缴纳了租金,然而却有可能因为房东与公寓之间的纠纷,进而面临被清退的风险,一些城市出现了租客被房东强行更换门锁、切断水电的情况,他们的基本居住权遭受威胁,成为了企业转嫁风险链条里最末端的承受者。
协商共渡难关的呼吁
在应对疫情冲击这件事上,行业专家以及协会广泛发出呼吁,强调各方都得共同去承担责任哩。具体来说,房东能够依据自身实际状况,给予那些经营面临困难的公寓企业一定程度的租金减免或者缓交方面的支持。然而,对于获得减免的企业来讲,就应当把这一部分优惠实实在在地传递给受到疫情影响的租客,以此来形成一种良性的传导。
更关键的是,企业要跟房东、租客展开坦诚的沟通以及友好的协商,一块儿去探讨租金调整、租期顺延等可行的方案,而非单方面去下发通知。唯有建立于相互尊重以及契约精神基础之上的协商,才能够找寻到真正可持续的解决办法。
寻求外部支持与长效机制
除了市场主体自身展开自救以及进行协商之外,外部给予的支持也是极其关键重要的。地方政府能够思索推出临时性的扶持政策,像是针对合规的租赁企业给予专项补贴、实施税收减免,又或者是协调金融机构给予贷款展期、降低抽贷断贷所带来的风险。
放在较为长远的时期进行考量,住房租赁这个行业,是需要去构建起更为稳定的风险防控机制的,并且还要确立起更为规范的经营标准。监管的相关部门,应当强化对“租金贷”这类金融模式的监督管理,以此来避免企业过度借助杠杆,与此同时,要去完善纠纷调解机制,从而保障房东以及租客的合法权益,进而推动该行业能够健康且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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