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一旦出现,合同就无法履行了,或者继续进行下去就会成为亏本的交易,那么究竟可不可以直接甩手不干,且不算违约呢?这变成了许多生意人和普通民众都为之头疼的实际问题。弄明白其中的法律门道,特别是“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差异,在关键时候能够帮你规避几十万乃至上百万的损失。
不可抗力不是万能挡箭牌
很多人觉得,出现像疫情这般的重大事件后,所有合同都能够凭借不可抗力来免除责任,实际上这是一种错误认知。在法律层面,不可抗力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它必须是那种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形,举例来说,政府因为疫情直接征用你的厂房,进而致使生产完全陷入停滞状态。
若是你仅仅是感觉原材料价格上涨了,并且生意不太好做了,这般通常是属于商业方面的风险,并不足以构成不可抗力。在2020年的时候,最高法所给出的指导意见也是进行了情况的区分,唯有因行政措施直接致使无法履行约定,或者是因为疫情带来的影响而根本没有办法履行的,才能够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则。
情势变更让吃亏合同可以改
有时疫情并未致使合同完全无法履行尽完,然而持续依照原本价格去执行将会使你亏损到毫无剩余,在这样的时候能够思索“情势变更”这一情况。举例来讲你租赁了一家饭店,疫情致使长达几个月的时间无法进行堂食就餐,可是租赁期限还有两年的时长,合同所追求的目的仍旧能够达成得以实现。
依照最高法所作出的司法解释,要是继续履行对于一方而言明显存在不公情形,那么便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已然不单纯只是免责这一情况了,而是要由法院依据公平原则去调整租金或者期限,从而使得双方都能够稍微缓一缓。在2003年非典时期出现过类似案例,当时法院就是按照这个思路来进行处理的。
政府征用与封城通常算不可抗力
倘若要是你的那份合同没办法去履行,究其缘由是政府直接实施了征用你的物资这一行为,又或者是你所在的城市进行了封城致使根本没得办法恢复生产,这般情形大概率会被判定为不可抗力。法律所依据的内容很明晰,这是属于那种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存在的障碍。
比如说,在疫情那段时期,某个地方的政府把一家酒店的客房给征用了,为的是用作隔离用途,结果致使之前预订婚礼所用的合同全部都作废掉了。像这种因为行政方面的行为而直接造成的违约情况,酒店这一方就能够依据不可抗力相关条款,免去承担违约责任。
经营困难多用情势变更维权
同比起政府进行的征用情况,更多的企业所面临的是那种间接性的影响,举例来说,如同你的工厂具备开工的条件,然而订单数量却出现了急剧暴跌的状况,又或者是你的商铺能够正常开门营业,可是客流量却少到了极其可怜的程度,虽说能够履行合同,但是持续按照原本的租金去交租,以及按照原来的价格去进货,如此一来就会变成亏损的买卖。
在这个时候,若主张不可抗力,那是极难获得支持的,缘于你并非处于“不能履行”的状况。更为恰当的举措是依照情势变更原则,向法院请求对合同内容予以调整,像适度降低租金、延长交货期限等,以使合同再度变得公平且可行。
合同条款疏忽带来巨大损失
不少人于签订合同时,觉着不可抗力条款仿若一种摆设,几十年都难以碰到一回,径直采用了模板甚至径直予以忽略,此次疫情给所有人皆上了一课,若未约定“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事后扯皮所付出的代价极为巨大。
倘若条款之中明确地将“流行病”或者“瘟疫”纳入不可抗力范畴,那么此事处理起来便会清晰许多,合同乃是双方的法律。反之,要是约定并不明晰,甚至被对方予以排除,那么你就只得踏上漫长的诉讼之路,而且结果还充斥着不确定性的情况。
疫情教会我们如何起草合同
这一回的教训对我们起到了警示作用,往后签订合同时,不可抗力条款得被当作关键要点去深入钻研。首先要清晰地进行罗列,究竟是将“疫情、传染病、公共卫生事件”全部写入其中,亦或是基于商业方面的考量特地将其排除在外呢。
接下来需要完善通知规则,要约定一旦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必须在规定的几天之内,通过特定的什么方式去通知对方,不然就会被视作放弃权利。将这些细节写入合同当中,才能够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而并非是把命运交付给法院的酌情判决。
当前你所拥有的合同之中,是否存在专门针对“疫情”作出属于不可抗力的约定呢?要是没有这样的约定,你认为一旦出现相关状况,对方会毫不迟疑地、爽快地与你解除合同吗?

